一、严格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》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,认真学习和遵守陕西省对评价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。
二、按照要求,参加安全评价的人员,均是我公司注册的专、兼职安全评价师。
三、客观、科学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,坚决做到:
(一)评价师未进行现场勘察,坚决不出评价报告;
(二)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坚决不出评价报告;
(三)给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需整改的问题,未整改到位,坚决不出评价报告;
(四)生产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法定基础资料不全,坚决不出报告。
四、严格管理公司资质证书,若发现我公司有出借资质、转让评价项目等违规、违纪行为,愿接受任何处罚。